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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成功为企业单位减损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金额

    陈某以公司拖欠其2019年1月工资为由,通过电话向被申请人深圳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诉请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仲裁请求金额为申请公司支付陈某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公司2250元,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3776.98元,支付2018年12月业绩奖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6472元,支付维权律师费2000元,申请金额共计40498.98元。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指派律所黄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黄律师经过细致翻阅材料,向公司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整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最终取得成功的仲裁结果。

     仲裁判决公司支付陈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差额为195.65元,支付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2068.97元,支付陈某维权律师费112元,驳回陈某其他仲裁请求。

    至此,黄律师为公司减损金额为3812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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