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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到房屋出租纠纷怎么处理?

    之前很多网友找我们普罗米修律师咨询房屋出租纠纷产生的问题,其实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房屋出租纠纷可以投诉或者起诉的。其没有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

     

      一、房屋出租纠纷找谁处理

      房屋出租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房屋出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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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仲裁解决房屋出租纠纷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房屋出租没有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出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发生纠纷时解决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房屋出租的租金算孳息吗

      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就租金而言,房屋出租的租金并不属于孳息的范围,租金产生的利息才属于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普罗米修律师提醒您: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出租纠纷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房屋出租纠纷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要严格把握房屋出租纠纷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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