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经济和文化愈发的丰富,但是坑蒙拐骗的心手段也在更新。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很多人把目光看向了老人造成养老诈骗罪。他们通过提供“免费体检”、举办“夕阳红旅游”、开展“保健讲座”、推销保健品等方式欺骗老年消费者的钱财,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这类违法养老诈骗罪活动主要涉及以下罪名:
一、养老诈骗罪:吃了这东西(保健品)包治百病。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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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诈骗罪:卖药人,购买特效药,免费领取米、面、油。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养老诈骗罪:养老机构,某养老机构,既能看病,又能养老,还有保健讲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上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几个有关养老诈骗罪的一些罪名。
下面我在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养老诈骗罪的一些案例吧
养老诈骗罪: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卓某某等人对外虚称以投资洲卓旅游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权为名,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通过虚构上述公司规模,以绿色生态旅游、年息18%至24%的高回报率并获得股权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投资,共骗取255名被害人的投资款993.6万元,实际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908.6万元。卓某某等人收到集资款后,携款潜逃。
以上就是关于养老诈骗罪的一些分享,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关于养老诈骗罪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普罗米修律所